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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眼的漂亮陸幹妹妹
和另一課的課長
相戀多年後
結婚沒多久
分居
then
離婚了
約半年
再婚嫁給
XX 部門的台幹經理
美麗可愛20 出頭的陸籍小助理
懷孕生了
但是是再婚的小孩
她再婚的對象羨慕一堆人
是個物流老闆
大家流傳著
"二婚找的對象都比較好"
ps 大陸再婚=二婚,很方便是可以三婚四婚的統計
總覺得結婚後
就算遇到
更好更適合的人
應該要忠於婚姻的誓言
遇見晚了就是晚了
真的可以"不"相見恨晚嗎?
我還是希望
讓晚到的人,
成為美好的回憶中擁有最多想像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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